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但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意见》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要不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
在中央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顶层部署后,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进一步列举重点工作,明确落实细节,压实主体责任,为贯彻中央指示作出配套安排。我国过去40余年的发展经验表明,以体制改革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提振企业家信心、推动民营经济不断跃上新台阶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中各种困难挫折、化解重大风险的法宝。从规模体量看,全国登记在册的民营企业数量超5000万户,近十年来翻了两番多,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二是合理设置产业管制红绿灯。从经济表现看,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
与此同时,也要明确正面清单,对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挥创新动力足等积极作用的行业领域加以列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是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三、以数据要素供给侧改革提升数字中国发展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人民前途所在。高质量建设数字中国离不开高质量数据的有效供给,无论是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还是打造普惠便捷的数字化服务体系,亦或是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都对强化数据要素有效供给、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落实落细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相关机制,积极研发形成数据模型,建立完善安全计算环境,拓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范围。在这一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我国率先提出了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开创性地围绕数据要素的确权、流通、资产入表等关键问题作出重大理论创新,也是全球首个专门成立数据管理部门的国家,系列创举是在党中央领导下对数字文明理解认识的一次质的飞跃,为全球产业向数字经济转型提出了中国方案,谱写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划时代的新篇章。
探索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有偿使用政府指导定价、企业与个人数据市场自主定价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收益合理分享机制,推动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四方面系统性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绘制了数据要素发展的长远蓝图,将对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为赋能千行百业、推动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作者: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主任) 进入专题: 数字中国 。研究细化数据登记确权管理体系,适时打造全国一体化的数据要素登记平台和登记机构,构建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场资源是我国的巨大优势,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个优势,不断巩固和增强这个优势,形成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雄厚支撑。坚持可信互通,构建根服务+公共服务+算力服务三大共性基础设施。
每一次产业技术革命,都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打造统一数据要素大市场,畅通数据国内大循环。数据要素的提出是党中央精准把握产业变革规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开启了高质量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新征程。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数据在数字经济时代是每个企业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乘数作用日益凸显。
近年来,美、欧、日等经济体在加快构建各自数据跨境流通规则体系的同时,推动建立基于共同理念的全球数据跨境流通同盟,意图抢占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当前全球正处在由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理顺数据要素确权、流通、分配等系列难题,充分激发数据要素活力,在全球范围内尚无成熟的解决方案。
鼓励各地开展先行先试,支持具备一定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基础的地区在数据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流转交易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总结形成数据产权制度的有效经验并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生态,为数字中国建设打下坚实的数据要素制度基础。要秉持公共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推动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使用,打破数据孤岛,强化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
四、以流通高效的数据要素双循环激发数字中国发展活力《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要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破局数据供给侧改革。一、深刻领会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重大战略意义《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把夯实数据资源体系作为数字中国建设两大基础之一,提出要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明确了数据要素对促进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我国公共数据总量巨大、价值突出,是破局数据供给侧改革的关键。这一制度创举既能满足数据要素市场流通使用需求,也为将来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留出空间,实现了数据要素产权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突破,对激发数据要素潜能起到了重大作用。要处理好金融属性与技术属性公共属性与市场属性单点与生态国内与国际四组关系,坚持错位互补,建立国家级+区域性+行业性多层次数据交易场所体系。
建设数字中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大势、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世界文明史,人类先后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关键生产要素方面的每次制度性突破和机制性创新,都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集中和共享,推进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
持续完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性关键性举措,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新动能。
数据二十条创造性地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就是在数据所有权尚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从数据要素市场活动的现实情况出发,将能确认、易确认的数据产权先予明确,为规范数据流通提出一个现实可操作方案,迈出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的第一步。在当前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加快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大背景下,全面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辐射全球的数据大市场,是集中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构筑数字化领域全球竞争优势的最可行最有力抓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构建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切实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谱写高质量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新篇章要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这说明,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有些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关键部门和数字经济领域甚至占到主导地位。《反垄断法》虽然引进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对行政垄断,但与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控制经营者集中等各种经济性限制竞争案件相比,行政垄断案件的数量、处罚力度和社会影响都不是很大。
然而,我国近年的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大量资金通过国有银行系统流向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银行贷款利率也存在很大差别。当前,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查、经营活动等各方面还存在很多制度性障碍,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还有待进一步落实。
有人则可能认为这些政策措施属于政府的产业政策,应当予以放行。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共享单车市场的行政性限制竞争存在增长势头,包括越权设定特许经营权、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指定特定企业独家经营、强制收取管理费、设置不合理的准入门槛、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还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禁止的18类行为细化为55种情形,为行政机关的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指引。此外,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除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大力支持,还需要法治保障,特别是需要有效实施《反垄断法》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反行政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困难和阻力,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例如,2022年办结了73件,较2021年增加59%,绝大多数涉及城市管理、医疗卫生、工程建筑、教育、文化旅游等民生领域。
为有效解决这种冲突,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效率和透明度,国家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国家产业政策的目的、实施领域以及审查的程序和步骤,以避免把优惠本地企业或国有企业的政策统统视为产业政策的情况。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我国当前相当多的民营企业认为其生存空间不足,营商环境不佳,有些企业甚至出现躺平和出走现象。
但同时也说明,民营企业当前的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尤其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很多方面没有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由此,国务院2016年发布《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提出的公平竞争审查从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法律体系的常态化制度,并且成为国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优胜劣汰和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从而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激发个人和企业积极参与竞争并不断提高经济效率。推进公平竞争需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反垄断法》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